上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01.08 05:33浏览量:5简介: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即将启动,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前。申请条件为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具体如下:1.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2.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3.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4.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一、工作安排
- 申请时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申请认定工作开展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0日。
- 申请条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 更名手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更名的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办理更名手续。
- 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整体搬迁入沪的外省市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依据《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申请换发有效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二、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联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电子邮箱:examle@example.com
四、附件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工作指引》相关要求; - 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一览表。
五、附件下载
以上附件可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官网下载,具体下载链接请参见通知正文。
六、注意事项 - 请各单位认真阅读本通知,确保符合申请条件;
- 申请材料须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准备;
-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及时与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七、附件说明
本通知所附的附件仅供参考,如有变动,请以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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